2012年4月15日 星期日

香港文化局會搞邊科(梁寶山)

5/3/2012 D04 | 世紀 | 世紀.HK Culture | By 梁寶山

編按: 「成立文化局」五個大字,已成為各特首參選人不約而同的政綱之一。在香港要成立文化局,意義何在,著名文化人胡恩威曾於本版撰文探討。今天,著名藝術工作者梁寶山,以「工廈藝術家關注組」成員身分,在活化工廈的進程中、藝術家被紛紛趕絕的背景下,談談她對文化局的期盼。

新光戲院結業又重開,隨特首選戰一樣峰迴路轉。出席了一個「從新光出發,檢視文化局成就之可能」的閉門會議。跟政府周旋這麼多年,藝術家都學乖了。什麼文化認同、人文精神、真善美……對科層體制下出身的政務官,以至政治任命的空降局長來說都是陳義過高。不如直截了當,就談數字、錢與觀眾罷了。營運藝團之難,容易受欠缺願景的施政拖垮,每日下來,追求藝術的時候少,計算金錢的時候多,有失文化人身分。

過時條例與藝術工廈

馬英九連任,捲走了龍應台,加上唐英年與梁振英先後也打文化牌,掀起不少朋友的想望,也有不敢作正面想──這個政府管咩死咩,搞多個文化局只會弄巧反拙。也有人愛之心責之切,細數香港文化的低處未算低、有人摩拳擦掌,準備為文化局獻計。過去兩年, 「工廈藝術家關注組」與政府大小部門周旋,從藝術發展局到發展局和民政局,就差消防處還未有去過;主席、常秘、局長、議員都見過了,但囿於過時條例(1960 年代的防火條例)和欠缺針對文化施政的政策局,點頭稱是過後,還是愛莫能助。Hidden Agenda 搬了又搬、新蒲崗收樓末頂、JCCAC 租金追近市場、火炭炒賣活動趕絕畢業生進場、良心業主物業無法通過消防要求……我們因為個別議題而走出來,卻因此而走入了這個苦無出路的龐大機制,愈發覺得要改變現狀,已經不能單靠一兩良心業主和不在其位的官員大發慈悲,而是一個能與三司十一局平起平坐的對口單位──文化局!

近日「政治一日都嫌長」,我們當須慎防文化局變成中宣部,但不就是沒有文化局,愛國教育以至新右意識形態還是透過由民政到教育、城市規劃到產業政策化整為零地深入滲透到每一位市民的日常生活當中。就是以宣稱奉行積極不干預,和以硬件建設推動藝術的港英政府,實質還是建構香港文化身分的推手(大會堂與香港節)。現下卻因為特首選戰一票都不能少,文化和出版小組的29 票也成了關鍵少數,唐英年、梁振英與何俊仁均推出文化政綱,建議成立文化局。文化人推動成立文化局責無旁貸,要是任由這29 票與候選人說了便是?既陷選委於不義,也把議政的時機拱手相讓與政客?

文化局的三個不能

2010 年,筆者曾以香港藝術發展局選戰為例,說明香港社會體現在藝術界的功能組別化。過去我們沒有過問兩個市政局的文化政策;後來我們也對藝發局不再寄予厚望;現在,我們甚至不敢想像西九會是真正屬於我們的地方。筆者明白藝術界朋友對「外行領導內行」的憂慮,但要化解功能組別化的困局,我們必須重新擴大並提升整個政策視野,包括以下「三不」:

一、不能只是現在藝術行政和資助架構的總和;

二、不能被矮化成個別的產業或就業政策;

三、不能再次把文化發展以媒界∕行業劃分而項目化。

我們必須提起文化應有的高度,回應整個公民社會的廣度,甚至從以香港帶動整個華南的文化發展。從制度考量方面,最迫在眉睫的是把分散在各政策局的文化環節重新組合,包括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督導的「創意香港」, 「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和「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由發展局推動的「文物保育」;教育局下的「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

龍應台以方糖溶在水裏為喻,實質即是文化觀點主流化,尤其在土地規劃方面,地產霸權把社區和公共空間「沙漠化」,舊區與棚戲同時式微;活化政策令文化生產及消費空間比例失衡;街頭藝人、street art 與創意地攤, 像過街老鼠。公共藝術方面,提出足有二十年的「一巴仙藝術」(percent for art),仍缺法規。勞工及福利局,必須落實五天工作、最高工時,市民才能有充分閒暇逛博物館、圖書館、或只是逛逛公園調養身心。作為開放的國際都市,人口、教育及旅遊政策既是經濟和勞工政策,也是文化交流與文化承傳的關鍵。再進一步,文化局更是活化僵化的政府體制的內置機制。

自1960 年代起,政府一直是精緻藝術的主要贊助者,數額有增無減(2011-12 年度是2.8 億)。從大會堂到各區文娛中心,從市政局到康文署,打開香港藝術節的節目單,迎面而來的不是港督便是特首。具民意成分的市政局沒有了,從康文署到西九管理局,標誌着一個重大的角色轉換:由過去政府──藝團的依存關係演變成「官──民──商」的三角關係。民政局藝術發展基金剛引入「配對資助」(matching grant)遊戲法則;西九管理局除政府一筆過216 億撥款外,此後分道揚鑣自負盈虧。整個商界的文化轉向有目共睹,由art mall 到各種創意比賽,廣告與藝術難辨雌雄。但誰是最終話事人?小眾的藝術傳統和趣味誰來支持?文化權利由誰來維護?還有言論自由,又由誰來主持公道?

公共文化締造社會共識

從狹義的藝術欣賞,到全民參與的文化生活。我認同何慶基的考量: 「(西九大戲棚)如果讓我來做的話,我會搞五個十個小戲棚,放在天水圍,小一點不要緊。」更認同輝哥(阮兆輝)的看法:「我昨天和一個德國藝術教育家進行對談,我聽到一句話笑了出來: 「有人問他,你做了幾十年藝術教育,成果如何?他說: 「那要看往後三十年。」這正是我們必須區分藝術與文化政策的原因。欠缺文化權利考量的藝術政策,只能促進消費品味的精英化,推高了入座率,藝術家短期內感覺良好,小市民以考取鋼琴級數為榮。刻下的族群矛盾,年前的世代論,都不單是資源分配的社會問題,而是施政欠缺文化面向所致。超越藝術範疇的文化政策,是容讓文化多元化發展,壯大由不同階層組成的公民社會,平等參與,繼而促進世代更新,締造社會共識。

特首選戰引出文化政綱,確實史無前例,應記一功。可惜細看唐梁政綱,亦確是成也是功能組別,敗也功能組別。唐英年的文化政綱開宗明義「維護創作、言論和出版自由」,卻把西九與整體文化基建的關係倒果為因,地區與國家關係亦被簡化為發展方略,避開錯綜繁複的文化認同。其他建議,既保留了殖民時期的平均主義,古今中西左顧右盼,而且只特別關照電影、設計、演藝和出版。梁振英對文化落墨雖然較多,亦選擇性地汲取了文化委員會一本多元的文化定位,呼召一種去向未明的本土意識,較為則重資源下放,但也同樣流於項目化。

而同樣令人失望的是二人均提倡知識產權,而未能把握知權共享的新趨勢和業界對執法過嚴的憂慮。

至於同樣是去向未明的文化局,將採何種體制,例如像現行新加坡和過去港英政府把文化和資訊廣播共冶一爐,還是像現在英國把文化及體育放在一起,又或者如韓國兼管旅遊,則是未知之數。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大部分的藝術家與文化人暫時都無緣置啄,亦不能想望由功能組別選出來的民意代表霍震霆會為我們督導文化局成立。台灣的文化局也是在黨爭之中由文化人的主動爭取才煉成的,與其光羨慕人家的「開啟文化元年:文化界提問2012 總統候選人」論壇,香港的朋友實在不能再坐以待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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