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5日 星期日

我對文化局的三問(一、二) (黃英琦)

我對文化局的三問
信報財經新聞 (12-04-2012/13-04-2012)

候任特首梁振英要成立文化局。在他的選舉政綱中,他對文化的立場,是要「進一步提升和豐富精神及文化生活,增加城市的魅力和社會凝聚力,推動文化產業的發展,與民間合作,政策與市場並存,官民互相配合補充,提倡多元文化」。

就此,他認為要成立文化局, 「負責制訂及推動文化政策,吸納民間參與,參考國際及周邊地區成功的文化發展經驗,積極主動、誠心誠意地啟導和支援香港的文化隊伍」。

文化界倡議成立文化局多年,梁的政綱獲得正面回應。

不過,究竟為何要設立文化局? 「文化」指的是什麼?文化政策包括什麼?

涵蓋的範疇會否比現時民政局負責的文化事務要廣要闊?

過去多月,市民只能在一個比拼「誰更爛」的選舉中作旁觀者,文化政綱沒有機會得到詳細說明;到選舉結束了,傳媒一向對文化冷感,對文化局的興趣只圍繞着局長的人選,卻沒有反思「文化局是為了什麼」?

是拉闊「文化」的想像?
即 將出任台灣文化部長的龍應台教授曾說, 「如果你以為文化不過是唱歌跳舞,建幾個音樂廳硬件;如果你以為文化只發生在音樂廳和博物館裏……,是少數菁英的事情,對不起,你錯得可真離譜。……文化 不是可有可無的餘興和奢侈品……,文化是民生必須……;我們的生活內容,尤其是我們的生活質量,其實完全被文化政策所左右」(〈文化,是什麼?〉,龍應 台,2005年)。

我同意她的話。可惜,自殖民地年代至今,香港人(包括官員)一向視文化為優雅、精英和小眾的事情, 「文化政策」只等同藝術。文化局的設立,可是為了拉闊想像,確認文化是生活、是公民權和身份?

香港說廣東話,學校的中文教育普遍仍以廣東話授課;香港曾是殖民地,西方的普世價值夾雜着中華文化和傳統,這就是香港文化;若有任何改變,例如規定學校以普通話教中文,主流電視台也以普通話廣播,那就是政策令「文化」有所改變。

從 城市角度看,香港的規劃以道路主導,可供休憩的公園和綠色空間相對較少。文化是生活,一個城市的公共空間能否以民為本、激發最大的創造力(而非只有效率和 經濟效益),政府是否願意與民共議規劃藍圖,體現多元和自由表達的價值,也是文化政策的範疇(是以文化角度注入規劃)。

當下的香港街道以商業掛帥,公共空間險被私有化,缺乏公共藝術,容不下街頭藝人,欄杆處處;香港人給政府潛移默化多年,有點「潔癖」,容忍不了塗鴉,討厭露天市集,不接受公園內的唱歌跳舞,視音樂為噪音,還要即時投訴……,那是文化的包容度出了問題,反映文化政策的不足。

再 扯遠一點,政府部門不去學習保養樹木,卻會馬上砍掉生病的老樹;市建局在重建項目中,把整個社區的歷史文化和本土經濟(如喜帖行業)連根拔起;漁護署官員 不會用多少力氣阻止大浪西灣的公共海灘遭業主擅自以運輸車輾過,面對發展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而非常被動;地政總署官員對新界丁屋失控的僭建,多年來隻眼 開、隻眼閉,卻對停泊在南丫島榕樹灣的四十多輛單車開刀,並即場充公和壓扁……。

以上種種「不作為」或「太有作為」,反映的是政府部門對文化、社區、保育,以及對香港珍惜的核心價值的漠視,甚至是粗暴的踐踏。

政府對電視和電台發牌有嚴厲限制,台灣的民間和社區電台林立,香港在這方面一片空白;香港旅遊業的產值來自瘋狂購物、吃喝玩樂和產子(birth tourism ),因此旅遊發展局只應酬式地搞文化旅遊,完全不理解香港社區文化特色的潛力。

教育改革多年,遭教育界埋怨,但仍離不開考試主導,藝術教育靠邊站;政府說推動文化創意產業,但各中學卻不看好具備藝術天分的青少年,有校長甚至對他們揶揄,且缺乏栽培之心。

如香港有文化局,廣播、文化旅遊、藝術教育等重要政策,會否納入文化局?

再者,一向只重量和重功能性的城市規劃、市區重建、公園和屋邨設計,會否因有文化局的存在而改變,滲入文化觀點,讓社區更新和公屋變得人性化,市民可以享用的休憩空間,能夠反映社會的包容價值?

我不知道,因為候任特首的文化政綱其實只淺談了藝術和創意產業兩部分的計劃,且未能點出現行體制其實正在扼殺藝術和創意產業的發展。

是提升藝術發展?
一個城市的藝術有多開放、自由和自主、藝術家的身份有多高、市民有多樂意參與,是量度文化政策成功與否的指標之一。

文化局的設立,可是為了提升藝術的發展和生態環境?

本地藝術家面對的生態環境,既不夠開放,也不夠長遠和穩定。首先,他要面對政策的割裂:藝術歸民政,創意產業和廣播歸商務及經濟發展,保育歸發展局。

藝術家雖然拿到資助,但除了少數旗艦團體,資助是以項目主導,必須「鋪鋪清」,讓經驗無法記錄和累積。

再者,民政局局長重視愛國教育和青年政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事務繁多,負責工商旅遊,還要出席國際會議,兩位局長都不是藝術的「捍衞者」(champi on),兩局的策略缺乏橫向聯繫。

本地藝術家跟着要面對壟斷和不平衡——逾95%的公共資源傾斜康文署和大藝術團體——的殘酷現實。在2009╱10 年度,香港投放在藝術的公帑為28.2 億元,當中只有八千萬用作藝術發展局的撥款,資助數以百計的民間藝術單位,其餘二十多億用於康文署的營運(文化節目、圖書館、博物館和表演場地)、演藝學院和九大藝團的資助。由於政策缺乏長遠培育的策略,藝術家根本看不到前面有一張向上流動的階梯。

文化局三問.之一.明天續作者為香港當代文化中心總監、前市政局議員、灣仔區議會主席黃英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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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我們的文化身份
(編按:昨天筆者向候任特首梁振英建議成立的文化局提出「兩問」。第一問是拉闊「文化」的想像?第二問是提升藝術發展?今天除了接續第二問之外,還有最後一問。)
是提升藝術發展?
十多年前,獲政府巨額資助的旗艦表演藝術團體有「九大」,十多年後仍是九大,共獲政府資助2.64 億,是藝發局撥款的三倍。若政策是鼓勵進步,大型資助就不能局限於「九大」,應有機會讓中小藝團公平競爭,逐步「晉升」,以進入「九大」為目標。
香港的藝術資源來自政府(商界贊助少得不成比例),其體制老化僵化,文化場地和博物館等仍由公務員主導,未
能革新,是藝術發展面對的最大障礙。
以博物館為例,2007 年,民政事務局曾決定把博物館脫離公務員系統,連公務員也不反對了;但曾德成局長上任後,建議擱置。博物館公營化的重要性並非為了節省資源,而是給予館長足夠的自主和獨立空間,不受長官意志的干擾去策劃展覽和支持藝術家。
資深藝術工作者認為今天的生態環境比十年前還要差,不利長期規劃和發展,連生產基地也變得不穩定。過去數十年,政府負責興建文化消費場地(如文化中心和各區大會堂),藝術工作者則自掏腰包,以工廠大廈為創作空間;視覺藝術工作者多在火炭,劇場界在新蒲崗,音樂工作室和獨立樂隊在觀塘。
不過,隨着工廈活化,租金節節上揚,工業區變綜合發展區,其轉型正在動搖藝術界的生產基地。面對這般困境,藝發局卻顯得無能為力。
有了文化局,政策會否由「九大」變成「二十大」,香港起碼有二十個旗艦藝團?康文署的權力能否下放,支持場
地的獨立和公營化?藝發局的資源會否增加,起碼與「九大」看齊,並能為藝術發展爭取低廉租金的生產基地?梁振英的政綱說: 「在已有政策基礎上,加強支援,特別是對青年藝術家和新進藝團,使能開拓更多空間及資源,為西九將出現的新局面作全面和充分的準備。」方向是對的,但執行時會走樣嗎?
是守護文化身份認同?
「……為什麼我們不能有自己的價值觀,不能有關於生存意義的解釋方法?為何這城市的文化觸覺那麼單寡?這裏
都是追求和支持獨立自主的人。
『和諧』是一百個人有一百個意見,而互相尊重。」(電視劇《天與地》對白)一個社會經歷百多年發展而凝聚的向心力和支持的價值,就是該社會的身份認同。香港的流行文化、香港人近年對「集體回憶」的濫情(食肆的最後一天永遠是新聞話題),報章起哄式的討論,網民的二次創作,香港人的犬儒(平時事不關己,但在關鍵時刻會有秩序和莊重地表達意見),但重視獨立自主的態度,都是我們的文化身份和認同。
文化局須要拉闊文化的影響力,改革藝術政策和體制,提升香港的創意指數,保存我們的文化遺產,但文化局卻不用改變香港人的文化身份認同;相反,它應以此為傲,堅守自由多元,繼續凝聚這股向心力和「香港價值」,使之成為城市發展的軟實力。這是文化局最重要的任務。
然而,這也是藝術界和公民社會朋友最擔心的。文化局可以是褔也可能是禍,它或會支持改革,但也許暗地裏卻多了制約和審查,文化資源分配繼續傾斜,忽略基層和社區文化,以資源多寡局限文化的實驗和創新性。
香港的首任文化局長,必須向市民保證他不會這樣做,他不會把文化藝術「河蟹」,他會承諾守護香港的藝術自由
和核心價值。

文化局三問.二之二.完
作者為香港當代文化中心總監、前市政局議員、灣仔區議會主席黃英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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